司法機構准 電子繳款 交文件
【本報訊】司法機構昨日宣布,推出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合資格使用者可透過電子模式就區域法院傷亡訴訟和稅款申索,向法庭提交文件和繳付款項。首月(昨日至6月5日)系統的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至晚上9時。
合資格機構須開立帳戶
司法機構分階段開發該套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電子存檔會首先應用於區域法院的傷亡訴訟和稅款申索兩類法律程序,其後會分階段推展至區域法院的其他法律程序及其他法院級別。
新系統主要提供的電子服務包括向法院送交及接收的文件、查閱或翻查已存檔的文件、翻查訟案登記冊,以及繳付各類法院服務的收費。
合資格的使用者包括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律師行及政府部門等,須註冊開立用戶帳戶;沒有註冊帳戶的市民也可使用新系統,翻查可供查閱的電子文件。
為鼓勵法庭使用者由親身前往法院登記處及會計部存檔和付款,轉為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存檔及電子支付,就主要或直接與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文件有關的區域法院費用項目,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者將獲提供8折優惠,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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