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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恐足總CEO案押後訊 女董事續准保

被告曾王琬琪獲准保釋外出。(王仁昌攝) 被告曾王琬琪獲准保釋外出。(王仁昌攝)
被告曾王琬琪獲准保釋外出。(王仁昌攝)
【本報訊】香港足球總會女董事曾王琬琪被指於去年11月起,5個月內4次恐嚇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期間譚更收到內有動物殘肢、溪錢及紙紮用品的郵件。她現被控共4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
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核對指紋及檢驗被告手提電話。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再訊,被告續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候審。
被告曾王琬琪 (51歲、企業發展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27日、2022年2月7日、3月14日及3月21日,分別在旺角大球場、沙田好運中心某餐廳、及何文田佛光街香港足球總會會址威脅譚秋朗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公事以外禁接觸貝鈞奇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昨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6月16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另外,被告除公事以外,不得接觸足總主席貝鈞奇,亦不可與足總職員、董事以及她的司機討論案情。案件編號:STCC 4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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