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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汽油彈罪成 大專生監14月

林偉豪 林偉豪
林偉豪
【本報訊】大專男生前年4月在葵芳邨被便衣警截查,從他攜帶的紙袋中搜出兩支汽油彈。他早前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受審,他辯稱是因一名警長精心策劃而被誘墮法網,以為自己只是受薪協助運送紅酒,但最終仍被裁定罪成,延至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指涉案汽油彈可造成嚴重傷亡,而且案發鄰近葵涌警署,警署及警員受襲風險非常高。裁判官又指被告審後定罪,欠缺悔意,她亦不接受被告墮入圈套的說法,認為被告夥同犯罪及有預謀,最終判被告入獄14個月。
氣味濃烈 必知屬違法物品
現年24歲的被告林偉豪正修讀高級文憑,他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一帶公眾地方,攜有兩支懷疑汽油彈。裁判官昨判刑時再次引述她早前作出的裁決,指汽油彈氣味濃烈,被告必然知道自己運送的是違法物品,不論被告是為了賺錢或幫補家計,都不構成減刑理由。惟裁判官接納被告非案中主導角色,將量刑起點訂在監禁15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初犯、背景良好,過去參與義工服務、有所貢獻,酌情減刑一個月,最終判被告監禁14個月。案件判刑後,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編號:WKCC 8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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