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收回學生會民主牆使用權
【本報訊】嶺南大學學生會在2月初收到總務處通知信,指終止學生會與校方於2019年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學生會須在本月7日前撤離所分配的辦公空間。學生會幹事會近日收到學生事務處通知,總務處將一併終止學生會民主牆及布告板的使用權。
會方後日須撤離協議場地
嶺大學生會早前指,校方要求他們須在5月前撤離所分配的辦公空間,即最少包括劉李婉嫻康樂樓二樓中庭、學生會代表會、幹事會、編輯委員會辦公室、各屬會會室及沖曬房。
嶺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其Facebook表示,學生事務處職員上月27日突然致電通知學生會幹事會,指總務處決定收回上月口頭承諾可作裝修期間,臨時存倉空間的各課程聯會於康樂樓一樓之會室,並終止學生會民主牆、布告板使用權。
嶺大昨回覆時指,根據大學2019年與學生會簽訂的「大學場地使用協議」中的條款,雙方可於3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協議,而大學於2月8日正式通知學生會,終止該協議,並將於本月7日收回所有在協議內的場地(包括康樂樓一樓及二樓的地方、李運強教學大樓地下的布告板,以及新教學大樓UG層學習共享空間內的書店及小食部)的使用權。大學已通知學生,如未能於限期前遷出,可向大學申請延期及存倉。大學稍後會根據實施需要,重新分配該等場地的使用權。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