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異常事件保障金 向210個案共批2667萬
【本報訊】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為在接種疫苗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的合資格人士提供財政援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覆議員查詢時稱,到今年3月底,保障基金已向210宗個案,合共發放2,667萬元保障金。
經專家評定 食衞局審視
陳肇始指出,上述210宗個案為已獲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並獲批保障金。政府去年2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列明保障基金相關條款,嚴重異常事件經醫生證明,以及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評定事件與所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後,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將依據因果關係評定結果及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按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評估及建議相應的保障金額水平,再由食衞局審視並批出款項。
保障基金的相關條款列明,有關嚴重程度評估指導原則包括公平對待申請人、謹慎使用公帑、公開透明及基於醫學理據。至於個別個案的嚴重程度,須因應其實際情況逐一評估。保障基金由食衞局負責批出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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