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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成 兩學生判入教導所 設計師囚35月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網上有人發起在尖沙咀及佐敦一帶「圍魏救趙」與警方糾纏,多人被捕。其中有3名男女被指在尖沙咀厚福街一帶參與暴動,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
2019年封鎖理大期間案發
3名被告昨天在區院接受判刑,法官林偉權指3人刻意裝備自己,現身現場鼓勵和支援暴動行為以壯大聲勢。法官認為任何時間參與暴動都不應獲得姑息,附和者也不能過於輕判,但法庭也不會漠視年輕被告的更生需要,最終判兩名年輕被告進入教導所,另一名成年被告則被判監35個月。
涉案被告依次為18歲男學生伍振豐、19歲女學生羅芷澄及25歲女平面設計師梁瓊升。他們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天文臺道與漆咸道南、金巴利街與金巴利道交界一帶、及厚福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罪成。
辯方求情指,伍案發時僅16歲,他向懲教院所人員指自己受煽惑參與集會,無打算傷害人,現時已反省自己的行為。羅現時就讀心理學系二年級,未來希望從事臨床心理工作。法官判刑時指摘3名被告恃人多勢眾非法行事。若犯案時已成年,監禁是難以避免,故以39個月為量刑起點,酌情扣減後判梁入獄35個月,另兩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案件編號:DCCC 10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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