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欺詐科技園案 黎智英聞被揭發 即指示搬走公司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控方﹕安排「力高」進駐工業邨 無關印刷業務
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二人被控欺詐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宣讀開案詞指黎在簽訂正式租契前,已把其控制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之註冊辦公室地址轉到工業邨,力高的僱員亦在工業邨工作,但黎等一直向業主隱瞞力高在該處營運。東窗事發後,黎的美籍助手Mark Simon曾在會議中轉達黎指示,將力高的辦公室搬走。
被告分別是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二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二人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黎另單獨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
控方開案詞指,香港科技園公司(下稱「科技園」)負責管理工業邨用地。1995年10月,黎以壹傳媒印刷有限公司與科技園,就申請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簽訂正式提案計劃書及正式租契協議,當中訂明處所用途是出版、刊印報紙及雜誌。之後壹傳媒印刷易名為蘋果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就涉案處所與科技園正式簽訂租契。
接科技園查詢 Mark Simon﹕小心處理
另一方面,由黎控制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力高」)於1988年成立,而Mark Herman Simon(Mark Simon)由前年5月出任力高董事,他直接向黎匯報業務、執行及轉達黎的指示。而力高主要是處理黎與其家人住所及遊艇等事務的秘書服務公司,與契約指明的出版用途完全無關。黎在1998年4月,已把力高的登記地址轉到將軍澳工業邨,當時他已隱瞞力高使用涉案處所的事實。
控方指出,承租人可向科技園申請牌照,讓其附屬或有關連公司使用租用處所。蘋果印刷雖曾替27間公司作出相關牌照申請,但當中不包括力高。而科技園在2020年3月接獲傳媒查詢後,發信蘋果印刷詢問違規情況,黃收到信件後轉發予Mark Simon,對方表示「要非常小心處理這個問題」。黃、Mark Simon、周達權及時任內部法律顧問何凱英及後就此事開會,Mark Simon轉達黎的指示,要把力高的辦公室搬走。同年4至5月,力高的地址改為九龍灣,僱員亦轉到該處工作。
控罪時段 補繳地價料逾1.3億
控方認為黎必然知悉契約對訂明用途有明確限制,惟卻一直隱瞞力高使用涉案處所;而黃亦有積極參與力高的業務,至事件揭發後更作出一連串掩飾行為。控方又指,若科技園就事件採取行動,行使租契下的權利,在控罪時段估計可獲逾1.3億元的補繳地價款項。
力高曾於2011年至2020年,向蘋果印刷支付佔用涉案處所租金逾109萬元。控方指,在涉案時段,據力高辦公室佔約646平方呎計算,若另租甲級及乙級的辦公室,租金分別可達768萬及592萬元。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黎智英太太(左)及女兒(右)到庭旁聽。黎智英太太(左)及女兒(右)到庭旁聽。
黎智英太太(左)及女兒(右)到庭旁聽。
同案被告黃偉強昨出庭應訊,續准保釋。同案被告黃偉強昨出庭應訊,續准保釋。
同案被告黃偉強昨出庭應訊,續准保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