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基層上樓遙無期 蝸居劏房百事悲

回歸後各任特首都聲稱要解決房屋問題,但愈搞愈弊,有人驟增供應,卻遇上跌市令到業主要燒炭,亦有人竟然反其道而行,緩建公屋停建居屋,後遺症到現在仍然未消散,房屋供應遠超需求,公屋輪候冊人數有增無減,等上樓年期坐五望六,期間難道要瞓街?劏房應運而生,說穿了,只是板間房的「現代版」,無論在任何時代,基層房屋需求都是最無奈,上樓無了期等待,唯一可以負擔的劏房問題多多,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租管卻被揭發千瘡百孔。
《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醞釀多時,在1月生效,然而經過三個多月的觀察,似乎未收到預期的成效,修例其中一個目標是希望規管劏房租務,令到住戶受到保障,包括規定劏房業主須提供繳費單的副本和帳目,阻止其濫收水電費,然而情況繼續普遍出現,有關注基層的組織上月作問卷調查,絕大部分劏房租戶對新例認識不足,三成多受訪劏房租戶沒有訂立書面租約,即使有書面租約,當中四成沒有加蓋印花,不受法律保障,部分業主有機可乘,沒有出示水電費單據,隨他們開價,可以說是「任劏」。
大家可能奇怪,為何水電收費有公價,再加上新例打擊,仍然會出現有濫收費情況,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受訪劏房戶表示憂慮投訴後,會惹怒業主停租迫遷,合價租盤難求,牽一髮動全身,子女上學及自己上班也要考慮,一動不如一靜,即使百上加斤,也免得為了一千幾百而影響全家,因小失大。亦有租戶表示不了解投訴途徑,不滿租管投訴機制及執法程序模糊,缺乏透明度,沒有信心作出投訴後會有改善。
差餉物業估價署是新例下的執法部門,可是當局沒有主動巡查,只是單靠租戶舉報,收到投訴又未有設定處理時限,令到劏房戶對執法缺乏信心,惡性循環,自然鮮有投訴,官方也樂得清閒,「唔叫唔做,唔踢唔郁」,典型官場陋習,放諸多個部門也準。市民早有先見之明,1月初已經到差估署請願,敦促署方訂立清晰執法指引,增加服務人手及資源,並且與團體或租戶對話,保障基層住戶,言猶在耳,可是官員總是「左耳入,右耳出」,令到新例徒具條文,卻未能體現立法精神。
政府對建設性意見總是充耳不聞,劏房呎租價超越豪宅,各界倡議設定限制起始租金,否則新例「先天殘廢」,可是政府一意孤行,致令租管變成虛設,要等待明年初才回顧條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稱按照數據推斷是否設立起始租金,不過陳局長到時是否還在其位,仍是未知之事,林鄭班子留給下一手的燙手山芋也實在太多了。
公屋輪候期一再加長,政府為解決劏房問題,近年推展過渡性房屋,然而巧設門檻,要求申請人須輪候公屋三年或以上,實際受惠者大減,加上租期只得兩年,搬來搬去,未能紓困反而製造麻煩。有頭髮誰想做瘌痢,基層劏房戶百事悲,公屋提前上樓,希望不會又是一張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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