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美要制裁香港法官?

香港回歸以來,美英等西方勢力對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最恨之入骨的,莫過於《港區國安法》的公布實施。有了這個國安法,美英休想讓他們的代理人、反對派再搞反中亂港活動、顏色革命,顛覆「一國兩制」難有任何成功的機會,他們培植多年的公開勢力和潛伏力量,都將被一網打盡、斬草除根。
他們恨之入骨的《港區國安法》中,最最恨之入骨的又莫過於審判國安法案件要由指定的「國安法官」辦理。據報道,美國正在盤算要制裁《港區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據稱,美國制裁外國法官早有先例,2017年美國曾經因為委內瑞拉出現政治動盪,制裁了8名當地最高法院法官。以此觀之,美國要制裁香港法官有先例可援。
對這消息,我們不清楚香港法官怎麼看、司法機構怎麼看。按常識推論,他們當中標榜「司法獨立」的人,會反對老美「粗暴干預香港司法」。然而一些早就為外國代理人和亂港政客提供司法保護傘的人就很難說,不排除他們會竊喜之,因為他們本身是不滿和抗拒《港區國安法》的,他們更反對「指定國安法官」辦理國安案件,對此,他們和老美是「思想一致」的。他們清楚,老美對「指定法官」的制裁,就是對《港區國安法》的制裁。
香港那些真心和善良的、相信美英會尊重他們「創立」的所謂「司法獨立」的司法中人,今次應該遭到棒喝及教育了,應該知道「司法公正」、「司法獨立」、「法律平等」這些東西,無論在哪個國家、哪個時代,都不是無國界的,更不是超越國家的,都是首先要有「國家定位」的,是為「國家利益」服務的。所有的司法人員,必須效忠國家,把國家利益、國家安全放在心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對所有的香港司法人員都提出了這樣的政治要求。有的人不以為然,認為影響了他們的「司法獨立」,那就讓他們看看美國人是怎麼幹的。在國家層面,他們還能幻想司法獨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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