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壹傳媒欺詐案辯方大狀 黃佩琪陳政龍任高院特委法官
【本報訊】司法機構宣布委任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及陳政龍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二人任期由2022年5月1日起生效,為期3年。黃、陳二人亦同為壹傳媒集團涉嫌欺詐科技園案中的辯方代表的大律師,分別代表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及黎智英。
分別代表黃偉強及黎智英
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黃佩琪資深大律師於1973年在港出生,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在2000年及2004年分別在香港及汶萊獲大律師資格,2001年起私人執業。201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至2022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陳政龍資深大律師於1979年在香港出生,在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了法學士學位及商學士學位。2003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同年起私人執業。201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年及2021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現為大律師公會的現任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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