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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案 23歲媽囚30月 20歲青年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2019年10月1日有示威者在油麻地聚集,多人被捕。其中一名年輕母親及一名冷氣技工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參與當日之暴動。
參與時間約11分鐘
法官李慶年指,無證據顯示兩人有號召或領導角色或襲擊,參與程度較低,而他們所涉的暴動時間只有約11分鐘,最終決定判女被告監禁30個月,男被告則判入教導所。
兩名被告依次是林芳懿(女、23歲、外展社工隊文職)及黃薃匡(男、20歲、冷氣技工)。他們承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窩打老道與碧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案情指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多處進行店舖破壞、縱火及設置路障等行為。兩名被告分別在當日下午5時27分及5時40分被拍攝到於控罪所指地段出現,並於5時46分一同被捕。
辯方求情指,林獨力撫養一名5歲兒子,未來希望成為設計師;黃則在還押期間受到懲教職員啟發,未來希望成為消防員。法官判刑時指,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暴亂事件,本案被告雖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但是以違法方式表達,不少參與者不䁱得自己即使沒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支持或鼓勵他人都是有罪,而且罪責非輕。法官同意林有真正悔意,即使要與年幼兒子分隔不短時間,仍勇於承擔法律責任,故以40個月為量刑起點,減至入獄30個月。至於黃犯案時只有18歲,處理少年犯應以更生為主導,故判他入教導所接受教化。案件編號:DCCC 408,8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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