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頻道宣揚港獨 理大男生判監5年
家藏手槍胡椒彈 銷售武器煽動分裂
理大男生利用住所作武器庫,收藏胡椒球彈及手槍等物品,又在網上發布危害國家安全的貼文。他在本周三(2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押後至昨日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指涉案頻道公開提倡港獨及革命,更銷售裝備及武器等鼓勵使用暴力,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且在當時動盪及反政府情緒高漲的社會氣氛中犯案,增加擾亂公眾秩序的風險,法庭須判以阻嚇刑罰,認為案件屬《港區國安法》定義中「情節嚴重」之類別,將他判囚5年。
本案23歲被告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後,控方同意將他原被控的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存檔法庭不繼續起訴。法官昨日一度以5年6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在扣減認罪折扣後,判被告入獄3年8個月。
控方指性質嚴重要求重判
惟控方表示據《港區國安法》,性質嚴重的案件,須判刑5至10年,故據條例及外國案例,即使在減刑後,性質嚴重的案件亦應最少判監5年。辯方同意控方看法,但希望法官再行考慮本案是否屬嚴重。法官再考慮後決定不改變本案屬嚴重的看法。
法官接續指出據《港區國安法》,並沒有例外情況可讓法庭偏離法例所定量刑要求,法官受法例約束,故重新判被告入獄5年。
鼓勵全力武裝 前年被捕
案情指,被告與一名徐姓男子自2019年起共同管理Telegram頻道「橙級裝備」。兩人在該頻道宣揚港獨思想,鼓勵「全力武裝」,並向頻道成員銷售武器及示威者裝備。《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被告在頻道表示他視《國安法》如廢紙,並幾乎每天發貼文提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並將頻道改名「抗共港獨台」。警方於2020年9月24日在拘捕被告,當場搜出一支胡椒球氣槍、一支伸縮棒及兩把刀。被告警誡下稱,氣槍是從美國網購得來,打算用作出售。案件編號:DCCC 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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