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安心出行」 5男女提堂
【本報訊】去年11月1日,警方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拘捕4男一女,當中包括審計署職員、入境事務主任、入境事務助理及兩名外判職員,指他們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以涉嫌犯行使虛假文書罪將他們拘捕。事隔5個月後,5人被正式落案控告「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5人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案件押後6月10日再訊,5人准以2萬至3萬元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包括審計署主任
5名被告依次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他們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控罪指5人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案件編號:ESCC 59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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