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唔畀保釋 法官憂危害國安 吳敏兒續留監倉
發起或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嘅47名人士,案件由初次提堂至今超過一年,當中雖有被告成功保釋外出,但亦不乏失敗嘅個案,其中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舊年12月曾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不過,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陳詞後,即時駁回申請,並喺尋日頒布書面理據。法官認為吳曾於不同媒體撰文或接受訪問,重申對抗政府嘅立場。法官更指吳有國際聯繫,容易發揮影響力,並無充分理由相信吳唔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唔容許吳擔保外出。
法官嘅判詞指,申請人吳敏兒喺前年5月18日,於《立場新聞》刊登題為「制裁黑警,制裁埋黑警後路」嘅文章,反映申請人一旦當選,會利用其立法會議員嘅身份向警方報復。至前年7月,申請人指《港區國安法》預視着恐懼同壓迫嘅時代,而立法會將成為主要戰場,又揚言將會連結到國際嘅工會運動。而申請人即使初選落敗,仍透過媒體訪問,呼籲市民抵抗政權。雖然申請人並無特意宣揚暴力,但其說話必然會引起他人對當權者不滿同憤怒。考慮到申請人喺國際社會間有一定影響力,相信申請人好容易同國外人士聯繫,法官認為欠缺充分理由相信佢唔會繼續危害國安,因此拒絕其申請。
指容易同國外人士聯繫
但即使保釋申請獲批,都有再度還押嘅機會,譬如同案被告之一,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舊年7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但佢後來喺社交網站發表貼文,被指其言論與行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涉嫌違反保釋條件,月前到警署報到時被拘捕。同案另一被告,社運人士鄒家成,其保釋申請於舊年6月獲批,但今年1月則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其擔保被撤銷,需再度還押。
至於本案嘅47名被告,尋日需全部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佢哋係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及2日再訊。而47人當中有13人現獲准保釋,分別係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黃子悅及陳志全,其餘被告則須還押。朱凱廸、李予信及鄒家成並無到庭,但有派律師代表出席。其中鄒家成因確診新冠病毒,故不能到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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