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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坐霸王的士 須賠償判入戒毒所

【本報訊】無業吸毒男向的士司機謊稱無現金,要求以「轉數快」付車資,並向司機出示轉帳紀錄,要求司機用現金找贖,但司機事後發現無收到錢。他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他早前另涉藏毒罪,昨日亦一併處理,被裁判官判入戒毒所、及頒令向事主賠償。
26歲被告羅梓濠,承認於今年3月21日及26日,在尖沙咀漆咸圍多福大廈外,分別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李強和王文傑的服務,即乘坐的士及的士車資144.7元和202.3元;及於3月21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虛假地表示以轉數快轉帳港幣500元至李強的帳戶,從而不誠實地向對方取得300元。
扮用轉數快呃找贖
案情指,兩名事主均為的士司機,李於3月21日凌晨3時許,於漆咸圍多福大廈接載被告和一對男女往藍田。到達後被告向李稱無現金,提出用「轉數快」付500元給李,李則找贖300元給被告。李答應被告要求,而被告亦於落車前出示轉帳紀錄,惟李事後查核紀錄才發現沒有獲轉帳,於是報警。3月26日凌晨,王載被告來回多福大廈及秀茂坪安達邨,被告又用相同手法避免付車資,王發現受騙後亦報警。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稱「橫掂都係,我就呃埋的士佬幾百蚊買嘢食。」案件編號:KCCC 7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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