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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尋親不成功不收費 事敗拒退款 私家偵探判罰

【本報訊】一名女子去年1月在網絡上接觸到私家偵探,對方聲稱可以為她尋回失散多年的母親,又指「搵唔到會退番錢畀你」,滿懷希望的女子信以為真,向對方支付4,500元「尋親費」。惟該私家偵探遲遲未能尋得其母,更無視她要求退款的短訊,女子遂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海關其後介入調查,最終控告私家偵探一項「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私家偵探昨於九龍城法院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及要賠償女事主4,500元。
「搵唔到會退番錢畀你」
37歲被告李博文,報稱私家偵探。控罪指他於2021年1月6日在港作為商戶,將虛假商品說明,即在目標人物沒被尋獲時會提供退款,應用於一名林姓消費者的尋人服務上。案情指,林姓女事主於去年1月6日在網上接觸到被告的網站及電話號碼,事主透過WhatsApp查詢,被告聲稱「好容易搵到㗎」、「總之佢有身份證就得」等;被告又拍心口稱「一兩日可以畀到個地址你」以及「搵唔到會退番錢畀你」。
案情續指,事主向被告提供母親的身份證號碼、中英文名及出生日期等,並指示丈夫透過Payme轉帳4,500元予被告,要求尋回母親。惟被告一直未能尋得事主母親,事主多次向被告要求退款但不獲理會,並於同年5月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直至同年7月,被告仍沒有向事主退款。海關於去年12月23日拘捕被告,當時被告稱如果調查結果不理想,會視乎情況退回部分款項。案件編號:KCCC 89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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