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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噴門鐘 缺德漢囚30日

被告犯案的過程,被閉路電視全程拍到。 被告犯案的過程,被閉路電視全程拍到。
被告犯案的過程,被閉路電視全程拍到。
【本報訊】今年初新冠疫情於葵青區爆發,葵涌邨被視為「疫區」。當時網上有影片流傳有人在葵涌邨刻意向門鐘、閘門等居民會以手觸碰的位置「放飛劍」以口噴水播疫。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居住在同邨另一幢大廈的男子,並控以遊蕩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撤回原本的遊蕩罪。其後被告承認兩項在公眾地方吐痰罪,被裁判官判處即時監禁30天。因他被捕至今已被還押3個月,相信可獲即時釋放。
35歲被告吳麟聰,任職冷氣水電維修工人。他被控於2022年1月22日,在新界大窩口道葵涌邨春葵樓9樓的兩個單位外,將痰吐在公眾地方,而該處並非供污物、污水或廢水用的容器或溝渠。案情指,今年1月23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拍到一名男子在案發地方遊蕩,並對着大門及門鐘吐痰,影片廣泛流傳,引起公眾擔心。有人在翌日凌晨向警方報案提供被告身份,同日被告主動到警署自首,向警方解釋自己因嚴重敏感、飲水「濁親」,才會做出影片見到的行為。
官斥行為自私播疫
裁判官昨判刑時表示,案發時正值第5波疫情,被告故意向相關住戶吐痰,行為自私無公德心,並欠缺正常人應有的衞生準則,完全不顧他人健康,有散播病毒的風險,因此需要判監。
案件編號:WKCC 3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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