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強積金為何走不出對沖漩渦
拖沓10年,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才剛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開了3次會議,又突然出現新波瀾,原有的「和氣」和「效率」生變,既有兩名議員當場激辯20分鐘,更有議員直接要求暫緩修例,留交下屆政府處理。疫情之下,舊議題會否成為新爭議?對沖機制真的如此不堪?若連對沖漩渦也走不出,行政主導或其他改革又將怎樣推行?
制度內容 粗糙疏漏
中央公積金一直是港府的燙手山芋,早在回歸前的港英政府已又研究又討論,前後經歷近30年,最終仍因有關項目涉及的公共財政、金融和外匯市場變數大,引發一大堆擔憂,結果是「講完就算」。但隨着英國撤退在即,為了政治需要,急急於1994年建議老年退休金計劃,由政府注資100億元,再由勞資雙方強制供款,人人獲派退休金,最後亦因各方的政經利益差異大、爭議大,無法達成社會共識而作罷。
然而,事隔僅半年,港英又提出強積金計劃,神速通過和落實執行。不過,政治過了關,制度和內容難免會粗糙疏漏,特別是作為拉攏商界支持撒手鐧的對沖機制,繼續成為政治風暴眼!
長服金和遣散費,原本是作為好僱主為員工提供的工作福利或就業保障,在強積金計劃之前,已有退休金、公積金等,但強積金制度下,勞資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更需要兼顧企業內部的員工福利和社會性的退休保障,令「對沖」漸成「零和」式的「對立」,政府的折衷和協調角色及能力,便愈趨關鍵。
政府一向認為強積金計劃並非單純的企業內部措施,而是關乎社會福利和穩定的退休保障,因而設置了眾多嚴苛的規限,防止有關款額被過早提取或被濫用,即使有關僱員供款部分是員工的「私房錢」,但自己不能管,「未夠老」也不准用,應急也不行,這個死結若不解,徒添僱員不滿,並易將怒氣放在僱主和對沖機制之上,而對沖機制的存廢,便因勞資立場對立,政府袖手旁觀,令爭議日大,問題性質惡化。
經歷「黑暴」和疫情衝擊,加上大國博弈和地緣政經挑戰,本港經濟下行而未見起色和出路,特別是中小微企首當其衝,在結業邊緣掙扎徘徊,但政府在疫情高峰期時卻「果斷」地決定取消對沖機制,令僱主要兼顧員工的離職補償,加大他們的現金流和經營壓力。須指出,僱主在聘用員工時從未考慮到對沖會被取消,這些都屬「額外」開支,雖說政府會給予補貼,但取消對沖卻是帶來即時開支,遠水難救近火,對僱主來說是百上加斤,甚至是「最後一根稻草」!
更重要的是,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體制,強積金和對沖機制的規範和相關修訂,可以研究但不能急就章,避免亂上加亂,政府有責任作出明確主導,若連纏磨了10年的對沖漩渦也走不出,還能寄望可對其他深層次矛盾進行改革整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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