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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職場健康:使用紫外線C空氣消毒淨化設備的安全要點

逗留在空氣流通欠佳及人多擠擁的室內空間,可能會增加病毒傳播的風險。世界衞生組織及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因此提倡,增加室內空氣換氣量以稀釋空氣,或採取空氣過濾或殺滅病毒的替代方案,來進行感染控制。
使用不當可損害皮膚眼睛
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指引,所有室內堂食餐飲處所必須達至新鮮空氣每小時換氣量,為最少6次的要求,或安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措施以滿足有關的通風要求,當中包括安裝紫外線C(UVC)技術設備。疫情下很多其他的室內工作場所亦有使用UVC空氣消毒淨化設備,UVC波長短能量高,能殺菌和消毒,但會損害皮膚及眼睛,引致皮膚灼傷及眼部創傷,亦可能引致皮膚癌。因此其安全使用要點值得我們關注,並在使用時嚴格按產品說明操作。
為防止眼睛或皮膚因直接暴露於UVC而受到損害,紫外光燈的光源應為屏蔽式或隱藏在消毒設備內,或安裝於可避免直接照射眼睛及皮膚的位置。隱藏式的UVC設備須配備自動聯鎖功能,當設備外殼被打開時,可一併關閉UVC光源。在UVC設備的外殼當眼處,必須張貼明顯的警告標籤,標明切勿讓眼睛及皮膚暴露於紫外光之下,並須按照製造商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波長的紫外線(如185 nm)與空氣反應後會產生臭氧,吸入高濃度臭氧,可能會刺激呼吸系統。因此,當購買或使用具紫外線消毒功能的空氣淨化設備前,應先向製造商查詢該設備產生臭氧的可能性,並採取相關的安全措施。除利用設備消毒殺菌外,我們還需要繼續多管齊下,包括保持環境和個人衞生、保持社交距離等,同心抗疫。
職業安全健康會
職業安全健康局
www.osh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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