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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帶套頸 拉走墊腳櫈 前男警 虐兒恐嚇候懲

官指控罪嚴重 還押至5‧11判刑
前男警員為了與分居妻子見面,竟將8歲女兒的生命作賭注,致電妻子恐嚇要與女兒同赴死,更付諸實行。用皮帶套住女兒頸,再拉走她的墊腳櫈,並且以刀指向女兒胸口時戳傷對方,幸好警方及消防及時到場救人,以及將前男警拘捕。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及虐兒兩罪,法官明言控罪相當嚴重,下令將他收押至5月11日判刑,期間要索取其背景、心理及精神等一系列報告。
41歲被告以「WWS」作為代號,他承認於去年6月15日,在其粉嶺住所恐嚇妻子Y會使女兒X人身受害,及於同日同地虐待X。控方指被告案發前已經辭去警員一職,事發時屬於離職中休假。
消防破門入屋救人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Y於2019年分居,與母親同住的女兒X,放假時會到被告家留宿。去年6月12日起,被告開始不斷致電Y,追問她身在何處,又稱已找人跟蹤她。翌日被告如常接X回他家,至案發日,Y因被告的行為去警署求助,期間被告又致電Y,要求Y半小時內到粉嶺見面,否則Y會後悔,並稱「同個女傾好,佢願意跟我走」,聲言會「用繩勒」、「用刀傷害」等,X則大叫「爹哋唔好呀,爹哋唔好呀,我唔想用刀」。
同一時間Y的家傭及被告家人,都曾到案發單位查看,但被告鎖上鐵閘並情緒激動,而X則在哭泣。其後警員及消防員到場,看到被告左手拿刀,右手抱着在哭泣的X,單位內一張雙層床的橫樑則掛着一條皮帶圈。當被告抱X行向雙層床時,消防破門入屋將X救回。
女兒頸部胸口擦傷
X獲救時頸部有紅痕及胸口擦傷。X其後向警方講述經過,指聽見被告與Y在電話中爭執,然後被告問她「願唔願意同佢走」,X意識到被告的意思是「去死」,她雖不願意但仍答願意。被告於是拿了一條皮帶縛在雙層床上,然後要她踏上一張櫈及把頭套進皮帶圈,她感驚慌並叫被告等Y到來。之後被告不讓她扶柱,並將她的墊腳櫈拉走,抱着她雙腳向下拉了數秒,令她呼吸困難。期間她趁被告又與Y在電話爭執時,得以移動雙腳,踏到床的一條橫柱上。被告之後雖再有放櫈讓她站着,但又拿起水果刀敲餐枱。當消防到來時,被告用刀指向她胸口,要求消防等不要走近,期間刀尖戳到她胸口一下。案件編號:DCCC 11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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