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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襲龍門冰室廚師 釋囚再入獄

【本報訊】龍門冰室尖沙咀金馬倫道分店一名廚師主管,去年7月開工時於店門外被人伏擊。警方事後拘捕4名懷疑涉案人士,包括一名被事主解僱的前同事。其中一名被捕者昨承認收取1,000元逞兇。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為其蓄意傷人罪判刑時,指事件是有預謀的買兇傷人,涉案者以多欺少、在公眾地方持玻璃樽襲擊事主,而昨天認罪的被告更是僅出獄4天便犯下此案,反映他沒有懺悔和改過的決心,最終判處他入獄3年。
同案另有3人被捕
昨認罪的被告戚愷峯(29歲)承認於去年7月6日,與梁俊羲、李紹華及陳建瑋在金馬倫道34至36號外地下,為使黃偉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黃。本案為區院案件,但昨日在荃灣法院大樓審理。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事主黃偉強自2017年起在尖沙咀龍門冰室工作,李紹華則於2020年6月入職,同年7月初被事主解僱。案發當日早上6時半,事主在店外拉起捲閘時,遭人從後用硬物襲擊倒地。閉路電視拍攝到他倒地後,被告與兩名男子繼續向他施襲約30秒。之後事主重新站起,被告及兩男即逃走,其中一人再次將玻璃樽擲向事主。事主向老闆報告及報警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最終獲發8日病假。
被告於犯案同日被捕。警誡下被告表示「收人1,000蚊,同兩個男人去金馬倫道打人」。他稱當時踢了事主數下,但看見事主流血便把玻璃樽掉在地上逃走。案件編號:DCCC 14、2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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