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冰鮮肉充新鮮肉 糧食店勢釘牌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於元朗區天瑞街市的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逾310公斤懷疑冰鮮肉及冷藏肉,持牌人涉嫌把冰鮮或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因而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牌照,並已即時封存肉類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一個牛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
另因處所不潔等被檢控
食環署指,昨日於有關店舖採取突擊行動,署方人員就處所不潔及未獲准許對食物業處所批准的圖則所指明的事項作出更改或增添,向該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提出兩宗檢控,並就未有批簽而售賣肉丸及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違反相關持牌條件而向有關該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署方又指,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舖造成不公。
署方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署方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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