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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前女記者認藏大麻 5‧31開審

被告鍾梓儀獲准保釋候審。(黃仲民攝) 被告鍾梓儀獲准保釋候審。(黃仲民攝)
被告鍾梓儀獲准保釋候審。(黃仲民攝)
【本報訊】一名曾任職《蘋果日報》的前女記者,涉嫌去年7月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藏有大麻及妨礙特務警員,因而被警方拘捕。她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管有危險藥物,以及妨礙共3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管有危險藥物,但否認另外兩罪。裁判官昨將案排期至5月31日開審,預留兩天作為審期。期間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
另涉政總外裸露及妨礙罪
控方透露本案共有5名控方證人,被告沒有警誡下的供詞。被告昨承認的管有危險藥物罪,則暫時不作處理,留待審訊期間一併處理。
控罪指,24歲、現報稱任職文員的被告鍾梓儀於2021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上述公眾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管有6.72克草狀大麻及一支載有0.16克草狀大麻的捲煙,以及妨礙特務警察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案件編號:ESCC 27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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