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前主筆「盧峯」 涉危害國安被拒保釋
【本報訊】《蘋果日報》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因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與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另外多名高層一同被控,須還押候審。去年12月他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但即時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駁回。事隔近4個月,法官昨頒判詞解釋理據,指沒有充分理由相信馮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故拒絕他保釋外出。
法官在判詞中引述律政司指,申請人馮偉光以筆名盧峯在《蘋果日報》寫文章,於2020年6月成為《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編輯。其後,該英文版電子報便先後刊出不同文章,提及美國制裁特首林鄭月娥的方式,以及日本、澳洲和其他西方國家,是時候向中國採取技術禁運措施。律政司在陳詞中,亦列出美國最終如何制裁港府及中國,又指警方是在去年6月27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拘捕申請人。律政司認為,申請人具影響力,有渠道繼續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
官不信無權控制文章出版
申請方則指,《蘋果日報》英文版讀者不多,而且電子報刊登甚麼文章,是由編輯部決定,申請人沒有控制權。事實上去年6月他正計劃辭職。另外,申請人被捕當日,其實是想去英國商討他即將出版的新書,他亦已購買在8月30日來港的回程機票。不過法官就認為,申請人月薪10萬港元,說他沒有權力控制文章出版是不合邏輯。此外,《蘋果日報》台灣版仍有發行,以申請人的影響力,他可輕易透過台灣的平台出版煽動文章。基於上述理由,法官無法肯定申請人不會持續危害國安,故拒讓他保釋。案件編號:HCCP 67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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