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煽惑投廢票 男女判緩刑
【本報訊】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廉署發現有人於互聯網轉載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貼文,及後拘捕一男一女,控以「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成為條例生效後首宗起訴的案件。兩人早前認罪,昨天在觀塘法院判刑。雖然法庭早前為兩人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主任裁判官錢禮昨指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惟念及兩人認罪,遂判兩人監禁兩個月、緩刑18個月,兩人另須支付1,000元堂費。
兩名被告分別為陳健民(36歲、銷售員)及梁月嫦(65歲、辦公室助理)。辯方昨為兩人求情時,指兩人主動認罪顯示悔意。陳的律師又指,陳在接受廉署調查後便刪除有關貼文,將對選舉的影響減至最低,加上所涉法例當時實施不久,而「投白票」本身並非刑事罪行,本案嚴重性低於同類案件。梁的律師則指梁深感後悔,她更因涉案而未前往加拿大出席親人喪禮。律師又指無證據顯示梁的貼文有被人看見或讚好,而梁對科技不熟悉,她並無意分享貼文。
轉載許智峯「如水計劃」貼文
案情指去年10月29日,區議會兼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在Facebook 專頁發文,提倡一項「如水計劃」,煽動他人在選舉投白票。翌日兩名被告先後轉載有關貼文讓公眾閱覽。他們同在11月9日被捕,警誡下承認轉載有關貼文。至12月16日,廉署發現貼文仍展示在梁月嫦的專頁上。案件編號:KTCC 2291,22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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