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特惠款項 檢討遲到
【本報訊】人力事務委員會昨開會,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調整及增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事宜商討。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有關調整會盡快將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是今年上半年內獲通過,不少議員批評檢討「遲大到」,建議檢討應恒常化。至於勞工及福利局擬增設編外職位,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因應反修例期間職工會登記申請大幅上升,認為首席勞工事務主任(法定最低工資)再不能同時兼任職務,加上有個別工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因此有新設職位的需要。
議員倡每5年檢討一次
議員張國鈞稱,特惠款項最近一次修訂已是2012年,尤其款項上限是因應入息中位數而定,建議處方設立恒常檢討制度。議員陸頌雄亦建議,處方以政府換屆作指標,每5年作一次性的固定檢討。議員何俊賢更建議,處方應更充分利用勞工顧問委員會內,勞資雙方所提出的建議作適時檢討。孫承認破欠基金檢討需時不理想,不過基金委員會將定時留意「入息中位數」變化,下次會適時調整。
議員林振昇關注首席主任職效問題,指政府已有部門宣傳、教育,反而認為應增加更多人手處理積壓申請;他又關注如何確保轄下職工會遵守國安法及保障市民參與工會權利。何啟明重申,歡迎持不同看法人士組織行業工會,惟強調要遵守《港區國安法》及《職工會條例》,另外考慮到國安法實施後登記局判斷變得更複雜化,故需要一名較資深或高職位同事帶領,監察工會內有否違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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