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炮擺褲袋 男童二級燒傷
【本報訊】放煙花和爆竹是農曆新年傳統習俗,惟本港不時有人違例放煙花,今年更有人因在尖沙咀鬧市放煙花被捕,而過往亦發生多宗涉及沙炮的意外,2007年有男童將沙炮放進褲袋中發生爆炸,導致左大腿二級燒傷;2000年更有幼犬誤食地上的沙炮而被爆頭慘死。
議員促倣效澳門 設專區燃放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 兼職科學講師梁浩文博士指,沙炮是小型火藥, 此物品含有氯化鉀(Potassium chloride),用力打在地上會引起能量轉換,產生熱能而爆炸,而沙炮相互摩擦亦有爆炸可能,故切勿將大量此類物品帶在身上,亦不能讓嬰幼兒接觸,一旦被幼兒誤食後果嚴重。
此外,過往農曆新年期間,澳門政府會設置「新春爆竹、煙花燃放區」,讓市民免費入場,在燃放區內設置多個攤位售賣煙花和爆竹,市民和遊客都可以盡情放爆竹以及煙花。
議員劉國勳認為,每逢農曆新年,新界圍村都有燃燒爆竹活動慶新年,澳門設有爆竹及煙花燃放區,一來可以規範銷售的煙花爆竹種類及數量,二來亦可讓市民在新年期間感受傳統過節氣氛,故香港可以參考澳門做法,在特定時期及指定規範地點,讓市民有限度合法燃燒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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