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銀農莊 煙花沙炮任放
小孩互掟 少女打卡 抱嬰留影
政府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在即,惟不少市民已急不及待,趁復活節長假期大解放,除了不少景點人山人海外,天水圍一個私營搵銀農莊更化身「煙花樂園」,園內公然銷售煙花及沙炮,無論男女老幼均爭相購買,場內煙花沙炮任放,有小孩在空地上互掟沙炮,有少女齊掟沙炮作打卡留影,更有年輕媽媽抱着嬰兒玩煙花,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堪虞。同時園內人頭湧湧,無論餐廳或機動遊戲均大排長龍,人群聚集恐惹起衞生隱患。有法律界人士提醒,無論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均屬違法,一旦燃放煙花造成他人嚴重受傷,最高可被判囚終身。議員則指警方有責任加強執法並追查源頭,杜絕此類違禁品流入香港。
明知違法 家長照帶妻女玩
「呢啲片唔好Upload(上載)上網,我哋自己睇完就算。」天水圍一個私營農莊,在復活節長假期期間人流不絕,園內設有多種機動遊戲,燒烤場地以至餵飼動物活動,最惹人關注的,卻是園內一攤位公然銷售煙花及沙炮,有家庭買完沙炮後女兒即場試玩,媽媽更負責拍攝「掟炮」過程,而爸爸則驚覺這種活動可能違法,連忙提醒妻子不要把影片放上網。
男童沙炮掟向人 同伴急避
本報記者連日在場直擊,發覺該農莊的煙花及沙炮極受歡迎,有不少幼童買沙炮後即場互掟,炮聲此起彼落,地上滿是沙炮爆炸後的紙屑,有男童更掟向對方的身體,有人慌忙躲避;亦有4名妙齡女子一同購買沙炮後,齊齊擲向地面「擺Pose」拍照打卡留念。該沙炮40元有5盒,攤位更賣至斷貨,只剩下煙花。
40元一盒的煙花「滴滴金」亦大有捧場客,有年輕媽媽在購買煙花後即場燃點,她不顧身前托着的幼兒,將燃燒中的煙花放在幼兒附近着親友為他們拍照;一名只有7至8歲的女童就蹲在地上燃點煙花,一家大小圍起觀賞煙花發出的火光。同時,有不少男童索性買走煙花帶回家,估計留待日後再燃點。
然而,無論銷售或購買沙炮及煙花均屬違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在港公然銷售煙花令人嘩然,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當局更會視乎該場所的煙花儲存量而再作檢控,如儲存超過一定數量,可引用消防條例提告。
「煙花係火藥,殺傷力係可以嚴重過一把刀。」陸又指,購買的市民同樣違反法例,即使只買帶走,亦涉非法管有,而若燃點煙花時導致他人受傷,則可根據該行為的嚴重程度而定罪,據《簡易治罪條例》,任何人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3個月或罰款2,000元。若程度嚴重,可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意圖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最高可被判囚終身。
大量機動設施 疑「偷雞」營業
除銷售煙花及沙炮外,農莊內設有碰碰車、划船及滑草等多款遊樂設施,儼如一個主題樂園。現場所見,每個園區都有數以十計市民排隊輪候,設施逐項收費,市民要憑票入場。雖然大多場所都實施二人一組以防違反禁聚令,惟餐廳則出現3至4人一枱的情況。對於農莊內設有機動設施,陸偉雄坦言屬於遊樂場所,需按防疫令停業,有人以農莊等名義「偷雞」營業,卻又公然銷售門票及開放遊樂設施,一旦被當局檢控,負責人可被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而光顧的市民亦可能被罰款一萬元。
「警方要加強打擊之餘,都有責任去堵截源頭,追查點解會有呢啲違禁品流入香港!」議員劉國勳指,理解市民出現抗疫疲勞,惟購買煙花是違法行為,呼籲切勿以身試法,而且煙花爆竹具有一定危險性,亦會引起聚集情況,促請警方加強執法及巡查,最重要從源頭堵截漏洞。
記者及後表明身份向該農莊查詢,接線的職員稱該處並沒有銷售煙花。警方發言人回應指,天水圍分區會從多方面收集情報,適當調配行動資源,以打擊非法管有及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而由2020年至今年3月,涉及非法管有煙花爆竹的個案共有840宗,而非按照許可證而燃放煙花爆竹的個案則有636宗,兩種罪案相關數字都有上升趨勢,惟拘捕人數只有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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