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署按圖書借閱量補償出版界
【本報訊】政府早年提出研究推行公共圖書館授借權,補償出版業因圖書館借書而減少的賣書收入,但至今計劃毫無寸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自前年起,設立電子書目資料庫,向館藏的本地出版機構和作者,以3年期年均支付1,000萬元,2020年每本書按借閱量可得190元或50元。有業界形容此舉至少是一個開始。
鼓勵作家 推廣閱讀文化
康文署回覆本報指,該署於2020年第二季開展為期3年的「推廣本地出版書籍及閱讀文化先導計劃」,透過增撥資源3,000萬元協助業界建立一個本地出版書籍(實體書)的電子書目資料庫,提供實體書籍的封面圖像、摘要/註釋、目錄、作者介紹及預覽章節等,並讓讀者透過公共圖書館的網上目錄使用該有關資源。「先導計劃」進展良好,截至2022年2月,電子書目資料庫已收藏了約78,000項書目資料。這有助支持和鼓勵本地作家及出版業界發展電子平台及推廣優質閱讀文化,從而達致業界提出引入公共借閱權的相同目的。由於「先導計劃」的書目資料庫是特意為本地出版的實體書而設,故不會包括電子書。
Cup媒體編輯陶培康指,以前曾聽聞計劃考慮每次借閱均可計算作一元,認為此計算方法較理想。他又指,本港可參考外國做法,按書籍受歡迎程度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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