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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味店肥瘦叉衝突 顧客廚師共控4罪

事件中有人受傷倒地。 事件中有人受傷倒地。
事件中有人受傷倒地。
理論亮刀 湯勺對峙
粉嶺一名男子上周四到華明路雍盛苑街市內一間燒味店購買叉燒時,疑因叉燒屬「肥叉」或「瘦叉」的問題與店員爭執,該男子離開不久帶刀返店舖找店員,店員不甘示弱,從廚房擸出一個鐵製湯勺與該漢對峙,最終釀成肢體衝突。警方拘捕二人並落案起訴他們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4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提訊,二人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7日再訊,等待警方提取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適切性,兩名被告分別獲准以400及500元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是劉艷波(61歲,無業)及陳錦雄(59歲,報稱廚師)。庭上所見,劉身穿病人服應訊,其左邊額角貼着紗布、右邊眼窩則瘀了一大片,陳則沒有表面傷痕。二人均向裁判官表示明白控罪。劉艷波被控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陳錦雄則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劉在4月14日在粉嶺雍盛苑街市鍾鼎燒味外非法及惡意傷害陳,並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兩人保釋 不准接觸證人
陳則被控於同地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劉,以及在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一個金屬湯勺。裁判官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兩被告保釋,但二人均需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劉准以400元現金保釋,陳則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二人均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3天往警署報到。
另外,劉不准接觸所有控方證人及不得到涉案雍盛苑街市,陳則可繼續回街市上班,但不得接觸所有控方證人,對於同樣作為控方證人的燒味店老闆,陳雖可與他接觸,但不得與他討論案情。
案件編號:FLCC 3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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