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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假難民禍香港 犯法浪費公帑

假難民禍害香港多年,他們利用免遣返聲請機制留港。過去8個財政年度,港府已使用公帑高達72.7億元。早前港府更為在港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免費接種疫苗,做法等同狂燒公帑。
為非作歹 滋擾市民
事實證明,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留港,遺禍社會,他們既從事黑工,搶走本地工人飯碗,更涉及藏械、打劫、傷人、販毒等罪案,無日無之,甚至協助黑社會為非作歹,在街道聚集滋擾市民,嚴重影響本港治安。
據政府統計,2020年本港總體罪案為63,232宗,同期有934名免遣返聲請人士被捕,較2019年上升42%;2021年有約929名免遣返聲請人士被捕,多涉及店舖盜竊、爆竊、傷人、毒品、黑工等案件。
保安局預計,2022至23年度將用12.62億元處理免遣返聲請及相關工作,較上年度增加逾1.83億元,增幅近17%。當中「公費法律支援」項目增幅接近37%,由上年度的1.33億元,增加至1.82億元;而「人道援助」項目,本年度預算需6.98億元,大幅增加約20%。
為甚麼法律援助署把關不力?有立法會議員表示,香港每年花約10億元在免遣返聲請人士上,僅少數獲確立,當中有假難民更「走精面」,濫用法援程序,司法覆核更成為留港護身符,法律援助署在過去3年批出的司法覆核案件已花逾億元公帑,令人質疑該筆公帑用得好「冤枉」。她又指有律師樓涉嫌包攬訴訟,教唆假難民甫「落機」即舉手提出聲請,及後再申請法援,以上法律開支猶如「倒錢落海」,造成財政的無底深潭。
法律援助署責無旁貸,必須嚴格把關,杜絕律師樓包攬訴訟的不法勾當,認真謹慎批出法援,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根據《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飛機擁有人及代理人若運載未帶備有效旅行證件抵達香港的乘客,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僱主若僱用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者,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有關公司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也可能負上刑責。
現時免遣返聲請的積壓個案愈來愈多,分別為原訟法庭有7,000宗、上訴法庭有400宗、終審法院有300宗待處理。另外,1,244宗申請個案已經處理,只有30宗獲批予許可,佔已處理個案的2.4%。
無可置疑,假難民問題對香港已經造成黑工和治安問題,嚴重影響市民的正常生活,而且浪費大量公帑。特區政府必須盡快落實方案解決問題,包括提高入境處的審核效率、防止拖延、改善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和職能,以及加強源頭堵截、執法、遣送、羈留聲請人,有效縮短假難民留港時間,減少政府支付生活費,設立收容中心等等。期望特區政府早日提出明確時間表,結束滯港假難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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