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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汽油喉釘罪成 設計師囚26個月

被告梁漢滔被判監26個月。 被告梁漢滔被判監26個月。
被告梁漢滔被判監26個月。
【本報訊】前年5月28日,有市民上街反對《國歌法》,當日一名男子於銅鑼灣被截查,遭搜出汽油及喉釘等物品。他事後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於區域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法官姚勳智昨日決定,判他入獄兩年兩個月。
被告梁漢滔(29歲,報稱設計師)被判罪成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2020年5月28日,在香港銅鑼灣利園山道鳳鳴大廈,管有40顆喉釘、噴漆、一把鉗及內載有汽油的玻璃瓶等。他另被控一項相同控罪,涉及他在上列樓宇一房間內管有十數個空酒樽,但此罪被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
載逾兩公升 可造成爆炸
法官昨日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當時灣仔及銅鑼灣一帶已發生多宗縱火及刑事損壞的案件。被告在背包收藏載有逾兩公升汽油的樽,足以造成爆炸。他攜有的喉釘亦具攻擊力及可用以妨礙道路車輛,若配合汽油彈使用,後果難以想像。法官最後考慮到有關物品亦不是製成品等,最終決定判被告入獄兩年兩個月。案件編號 : DCCC 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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