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欠規管 盼今年就立法諮詢
【本報訊】眾籌是近年新興的網上集資渠道,黑暴期間更成為政治資金躲避規管的捷徑,惟本港至今沒有相關的規管方法,導致眾籌易被濫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在網誌表示,有需要制訂專門適用於眾籌的法例及規管安排,方向包括在香港營運的眾籌平台,是否須領取牌照或登記,並對在平台上募集資金的項目,進行盡職審查。
研發牌或登記制度
許承認,香港欠缺專門用作規管眾籌的法例,目前就捐獻性質及慈善活動的眾籌,更加未有任何法例及部門規管,有機會引起風險,希望於今年諮詢公眾,再展開立法工作。他認為,規管安排要研究資金募集者在進行眾籌活動前,是否須登記或獲得許可,以及如何建立匯報制度,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以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違法行為。
他強調,對正當的眾籌活動而言,訂立專門法例及規管安排有助建立最佳操作守則,提升參與者信心,亦可更有效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或支持恐怖活動的不法資金,在本地流轉及進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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