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傷女友 卓耀國認罪候懲
【本報訊】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去年9月與同居女友爭執,期間踢女友大腿並箍頸,令女友一度呼吸困難。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對被告自控能力感到擔心,決定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4月27日判刑。被告在本案中獲保釋,但因另案仍在服刑。
拍打枕骨兼箍頸
被告卓耀國(27歲)承認於2021年9月4日在油麻地炮台街德基大廈一單位襲擊一名40歲向姓女子,因而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案情指,被告與事主自去年3月相識,及後發展成情侶,同住於涉案單位。案發當日下午3時半,事主向被告提出分手,及要求被告搬走,兩人為此爭執。期間被告腳踢事主雙腿5下,又拍打事主枕骨和箍她頸部約5秒,至事主呼吸困難才放手。事主翌日報警及送院檢驗,其前頸、上背及枕骨有觸痛,雙腿則有瘀傷。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憤怒而踢事主。案件編號:KCCC 276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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