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警查手機 黃之鋒 周庭 棄覆核
【本報訊】已解散政黨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及前成員周庭,前年4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在2019年就他們涉嫌煽惑他人包圍警察總部而作拘捕後,向法庭申請手令檢查他們手機的內容,並截圖作為證據。事隔兩年後,黃周兩人與警方達成共識終止這宗司法覆核,並向法庭存入同意傳票表達有關意向。高院昨遂按雙方意願作出頒令,並下令兩人需要支付訟費6.6萬元。
本宗司法覆核的申請人黃之鋒與周庭,及擬答辯人警務處處長,均無派代表到庭應訊。
需付訟費6.6萬
原訟庭法官高浩文開庭時表示,申請人與擬答辯人在同意傳票上,列出他們提議的判令,法官就決定按照他們的建議作頒令,駁回兩名申請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他們並要共同向擬答辯人付訟費6.6萬元。
關於黃周兩人被控煽惑他人包圍警總,他們在提出是次司法覆核申請後,卻決定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結果黃被判監13個半月,周則被判監10個月。兩人均已服滿刑期,但黃則因另涉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須還押候審。案件編號:HCAL 65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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