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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擬修例 加快砍樹審批

地政總署將修改私人發展的砍樹申請的程序。 地政總署將修改私人發展的砍樹申請的程序。
地政總署將修改私人發展的砍樹申請的程序。
【本報訊】港府近年於新界欲發展新市鎮,但發現面對重重程序框架,繼發展局打算修改城規條例,縮短公眾諮詢時長外,地政總署亦將推出兩招,加快審批私人發展項目移除樹木的流程,包括提前於改契換地期間同時審視砍伐樹木申請,變相最快改契後可即時批出砍樹申請,亦打算縮短給園境建議的時間。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認為,當局需確保批核質量,不能馬虎了事。
提前改契換地期間檢視
政府1970年代起於私人土地地契中加入樹木保育條款,防止業主干擾或移除樹木。土地發展時若需砍樹,需先向地政總署提交「樹木保育和移除建議」,並須獲署方批出許可。該署現時會待通過改契換地申請後,才開始審批樹木建議。
地政總署表示,為加快私人發展項目的移除樹木審批流程,將於本年第二季發出作業備考,落實兩項新建議,若項目的契約修訂或換地已簽訂具約束力的基本條款建議書,以及繳交所需訂金,地政總署將提早審視其「樹木保育和移除建議」及提供意見,務求於交易完成後盡快批准建議。
署方亦將縮短向發展商給予園境方面技術意見的時間,縮減審批時間。署方強調改動不會降低現行審批移除樹木標準。
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表示,現階段資料未有指砍樹標準會被修改,但擔心署方人力資源有限,或不足以應付縮短建議後的申請,影響審批文件及實地視察的仔細度,而審批質素亦必須維持,以免「走漏眼」,令有價值的樹木被砍。
園境師學會副會長陳元敬則稱,申請人會因應地政總署意見而修改樹木建議,故一般需4至5個月才正式批出,部分項目亦需較長時間,估計新建議可節省4至5個月,但由於樹木程序與噪音和環評等同步進行,難估計最終節省工程時間。
議員陳紹雄指,由於平整土地前必先清理樹木,故加快程序對發展很重要,但引述業界稱有個案需一至兩年審批,拖慢整項工程進度,亦應理順相關流程,但指若人手不足便應增加人手,不應為加快程序而降低保育樹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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