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針無可厚非 亦須尊重民意
第5波疫情引發特區死病纍纍,教訓極之深刻,中央介入後,港府不敢肆意躺平,決心向安老院舍長者谷針。誠然,院舍長者成為這波疫情的最大受害群組,谷針無可厚非,但目前仍有約5%院友家屬拒絕長者接種疫苗,當中必有他們的憂慮。偏偏港府「有打錯無放過」,一招大石砸死蟹,完全漠視長者和家屬意願。
本報接獲讀者溫先生投訴,其居於院舍的婆婆已經93歲高齡,本身患有「三高」和認知障礙,家人一直擔心接種疫苗會令其病情惡化,故早於今年2月底,院舍向他們發出接種疫苗意願書的時候,溫先生一家早已寫信表明不同意接種疫苗。無奈社署最近改變做法,若親屬仍然反對院友接種疫苗,必須證明其為「法定監護人」或已在4月4日前申請為「監護申請人」,並在發信日期後14天內回覆。院舍更指出,「法定監護人」必須向法院作出正式申請,並由法院正式發出證明。由於申請需時,即使溫先生現在申請亦無法趕於截止日期前提交相關證明,擔心婆婆稍後會遭院方逼針發生意外,頓感徬徨。
或許有人會批評溫先生一家冥頑不靈,甚至會有防疫至上人士怒斥他們阻礙抗疫,但必須指出的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人身體狀況不同,家人擔心是人之常情;而香港最可貴之處是自由,只要不違法,每個人都有權自由作出選擇。然而,現時政府的做法卻是「話之你」,甚至將不同意打針者塑造為「防疫公敵」,實屬不該。以上述個案為例,溫先生的婆婆年事已高,身體狀況欠佳,何況過去屢有「三高」長者接種疫苗後身亡事例,每次港府都矢口否認死亡同接種疫苗有關,試問家屬不想長者「搵命博」何足為奇?
港府突然改變做法,即使家屬書面提出反對也不接納,非要法定監護人提出不可,顯然是擾民和強人所難。更有甚者,衞生署更新給院舍外展醫生的協議,醫生可根據臨床判斷,為無監護人且無認知能力的院友決定接種疫苗;若醫生判斷打針對此類長者是最佳利益,毋須採取合理步驟確定長者是否有委任監護人。無認知能力的長者無法為自己作出決定,這個時候應由醫生提供專業意見,再由家屬作出決定,這才是正常做法,如今連家屬權利也剝奪,為了谷針將責任推給醫生。一旦打針後有甚麼「三長兩短」,政府、醫生、院舍概不負責,公平嗎?
說到底,至今仍有市民對打針存有疑慮,深層原因是對政府的不信任。可以看見,抗疫兩年多以來,港府政策朝令夕改,自打嘴巴成為常態;針後死亡個案一律定性為與接種疫苗無關,死者家屬有冤無路訴;加上第5波疫情失控,反映港府從來沒有制訂應變方案,沒有為高危院舍長者及早安排隔離,凡此種種,俱令市民對無能政府信心盡失。民無信不立,世上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港府一直拒絕反躬自省,一味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以這種心態施政,注定只會弄巧成拙,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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