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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轟諮詢做戲院舍訴苦﹕夾喺中間

陸偉雄指若家屬拒院方為長者接種可提出司法覆核。 陸偉雄指若家屬拒院方為長者接種可提出司法覆核。
陸偉雄指若家屬拒院方為長者接種可提出司法覆核。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去信安老院舍更改聲明書指引,稱家屬必須是「法定監護人」或「監護申請人」,才能為院友表達反對接種疫苗的意願。安老院舍界別人士表示,曾接到不少家屬反映無奈不滿,形容院舍實則「夾喺中間」,根本不到自己決定任何事。關注病人權益組織建議當局更改指引時,應與家屬多溝通。有大律師則稱,若家屬仍堅拒院方為長者接種疫苗,可向法庭司法覆核。
倡社署多與家屬溝通
安老服務協會執委李輝表示,更改指引後接獲不少家屬反映所謂的「法定監護人」是強迫老人家打針,怒斥當局事前3次諮詢根本是「做戲」。她又形容院舍實則為「夾喺中間」,一方面須跟足社署程序做事,另一方面則不斷被家屬責罵,坦言:「根本不到自己決定任何事。」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明白公共衞生為首要考慮,但社署更改指引時,應與家屬多溝通,避免引起不必要誤會。
若家屬趕不及申請監護人資格,可向「監護委員會」緊急申請,但考慮到當中需涉時6個月,故此家屬亦可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院方為長者打針,直至成為「法定監護人」。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家屬不願意院方為長者接種疫苗,可向法庭司法覆核,釐清於聲明書所提出要求的一方有否違反人權法或基本法。至於家屬擔心長者接種疫苗後出意外,陸指家屬同樣可訴諸法庭,展開民事法律程序。
彭鴻昌建議社署更改指引時,應與家屬多溝通。彭鴻昌建議社署更改指引時,應與家屬多溝通。
彭鴻昌建議社署更改指引時,應與家屬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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