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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出走避法眼 株連母妻凍結港資產

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對許智峯及其家人發出財產限制令。 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對許智峯及其家人發出財產限制令。
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對許智峯及其家人發出財產限制令。
國安法再出手 封殺銀行戶口
身負多宗案件、被本港警方通緝的前議員許智峯前年已流亡海外,但他前日(8日)收到警方通知,指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已經對他本人、其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們處理在香港的任何財產。許批評政權以經濟手段威嚇異己,並株連其從未參與政治的妻母。有學者則認為,有關資產來源不明,不排除用於顛覆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等,故應發出財產限制令,親屬亦不可例外,但批評當局「做慢咗」,應就此檢討。
許智峯昨日(9日)在社交平台公開警方的電郵,而財產限制令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3下的第7條發出,禁止許智峯夫婦及其母親處理他們在港的任何財產,若違反命令,將被判監5年或罰款50萬港元,或財產被檢取。
包括移走賣出處理境內財產
他又指,該限制令明確禁止他們親自或透過代理人從香港移走任何名下的財產、賣出、處理任何香港境內的財產,或將任何財產降值。命令亦涵蓋他們3個本來已被滙豐凍結的戶口及其結餘,指明命令涵蓋戶口中所有存款。而法官亦指明律政司可將命令登記或註冊在各政府部門中。限制令有效期由本年4月6日發出,生效期至6月10日。不過律政司已表明,屆時會申請將財產限制令無限期延展。
不過,許智峯批評限制令是政權以司法打壓反對聲音,以經濟手段滋擾及威嚇異見人士,與國家安全無關,手法卑劣,予以譴責。又指限制令不應與家人扯上關係,指其妻母均為家庭主婦,從未參與政治或公共事務,更枉論與國安法扯上任何關係。而他們離港後已出售所有在港的物業,並將所有財產轉移至外地,故無實質影響許及家人的財產,形容今次財產限制令形同虛設。又指財產限制令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在非公開聆訊下發出,呼籲香港及國際社會關注事件。
財產疑轉移 學者:發禁令慢咗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事實上許智峯早被指懷疑涉挪用眾籌資金,疑洗黑錢等,亦不排除資產來源不明,或動用資產顛覆國家、勾結外國勢力,甚至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故發出財產限制令是正常做法。至於許稱不應該牽扯家人,陳則認為,不可以排除其利用親屬資產反中亂港,故有合理懷疑,一併作出限制。
對於許智峯指早已將所有財產轉移至外地,限制令形同虛設。陳表示,發限制令本身沒有問題,但確實「做慢咗」,讓流亡海外人士「喺度講風涼說話」,可以說是棋「慢」一着,認為當局應對此進行檢討。
事實上,許智峯與其家人的銀行戶口在前年12月一度遭凍結,警方國安處當時就指因涉洗黑錢或犯罪得益。至去年6月,許智峯亦發文指滙豐銀行已凍結其戶口逾半年,猶如永久侵吞資產。當時滙豐發言人指不能評論相關帳戶嘅事宜,但所有個案都要符合當地法律法規。
許智峯在社交平台公開有關文件。許智峯在社交平台公開有關文件。
許智峯在社交平台公開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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