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13次非禮印傭 康文署經理囚36周

被告巴廷明(右)在判刑後申請保釋被拒,須即時服刑。(黃仲民攝) 被告巴廷明(右)在判刑後申請保釋被拒,須即時服刑。(黃仲民攝)
被告巴廷明(右)在判刑後申請保釋被拒,須即時服刑。(黃仲民攝)
【本報訊】已婚康文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在去年初的3個半月內,13次在住所非禮其印尼籍女傭,摸大腿和肩膊之餘,更吻對方臉頰和嘴唇。他上月經審訊後被裁定13項控罪全部成立,昨天在西九龍法院被鄭念慈裁判官判即時入獄36星期。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須立刻服刑。
56歲被告巴廷明,被控於2021年3月11日至6月25日期間,13次在其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住所內非禮25歲女子X。據早前證供所指,X自2021年1月起受僱於被告一家,與被告、被告的妻子及他的一對成年子女同住案發雙層單位。
官指如失退休福利 咎由自取
辯方呈上6封求情信及工作報告,被告妻子及其同事均指被告工作表現良好,盡忠職守。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不涉及侵犯私處,大部分非禮行為均為親吻、攬抱等,每次時間長約數分鐘。但被告與受害人為上司下屬關係,本案牽涉違反誠信,被告乘受害人隻身來港工作、「無人無物」的情況下,在數個月內13度非禮她。即使被告很大可能因定罪而失去優厚的退休福利,也是他咎由自取。裁判官以12星期監禁作為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考慮量刑整體性,決定判13項控罪的總刑期為36星期。案件編號:WKCC 4566/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