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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後接287投訴 43宗展開調查

【本報訊】自2019年反修例示威浪潮後,社會上出現不少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將個人資料武器化。為免被起底的當事人繼續蒙受傷害,政府於去年10月8日就《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刊憲生效,將起底行為訂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刑事罪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由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2月28日,共接獲287宗與起底罪行相關的投訴,並就43宗個案展開了刑事調查。
促12網上平台移除2448訊息
公署書面回覆有關議員就預算案的提問,指於2021年12月13日就一宗涉嫌違反修訂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規定的案件首次進行了拘捕行動,案件仍在調查中。同期,公署亦向12個網上平台共發出466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它們移除2,448項起底訊息。
為提高公眾對《修訂條例》的認識及遵從相關規定,公署稱已經展開一系列的宣傳及教育活動,包括播放短片、電視宣傳片及電台廣播、派發宣傳單張及海報、舉辦講座、社交平台宣傳等。公署亦會加強執法,包括在有需要時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加強打擊起底罪行,而以上工作的相關開支會由公署整體撥備承擔。另外,公署自2010年6月發布《資料外洩事故的處理及通報指引》及在2019年1月更新該指引,由2019年1月至2022年2月,共接獲200宗政府部門個人資料外洩事故的通報,而與私人機構有關的通報就有204宗。
同期,公署又接獲941宗有關懷疑機構外洩個人資料的投訴個案,當中271宗屬於政府部門,而669宗則屬私人機構;經調查後,公署認為11宗政府部門的投訴個案投訴成立,而私人機構投訴成立的個案則有6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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