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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槌傷警 「姜牧師」判監兩月

姜嘉偉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監兩個月。 姜嘉偉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監兩個月。
姜嘉偉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監兩個月。
【本報訊】被稱為「姜牧師」的網媒始創人兼記者姜嘉偉,較早前因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刑毀被捕,獲准保釋候查。今年1月他到屯門警署報到期間,涉嫌頭撼男警,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控罪,被裁判官蘇文隆判囚兩個月。
赴警署報到 身有酒氣
30歲被告姜嘉偉,報稱記者。他被控於今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一樓報案室的搜身室襲擊男警羅仲明。被告早前另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惟該控罪已被控方撤回。本案於今年1月首次提訊,被告一直還押,及後他又因染疫缺席聆訊。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許,身有酒氣的被告,手持燒酒到警署報到,由於比他原定報到時間早了3小時,警員遂要求被告等待。期間被告脫去鞋子,拿手機拍攝,並在Facebook開直播,又阻礙警員接聽電話。警員發出口頭警告無果,遂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告,再帶他到搜身室。在搜身室內,被告用前額撞向警員羅仲明,令對方上唇、前額觸痛及瘀傷,被告則鼻骨骨折。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基督徒,曾接受神學訓練。事發前一日,被告因對寵物有敏感反應而無法入眠,為免錯過報到時間而提前往警署。被告於警署等候期間睡着,有警員叫醒他。被告因睡眠不足影響判斷力,才做出「過火」反應干犯本案。辯方又指,被告手中的燒酒從未打開過,他是打算報到之後才飲用。
案件編號:TMCC 1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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