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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特首選舉押後一年 林鄭否認

有傳特首選舉將再次押後。 有傳特首選舉將再次押後。
有傳特首選舉將再次押後。
【本報訊】特首選舉提名期下周日開始,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特首選舉可能會因疫情而延期一年,料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即宣布現屆政府延任一年。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直至此刻沒收到任何通知,仍按4月3日開展下任特首提名期。
4月3至16日為提名期
第5波疫情來勢洶洶,加上政府曾宣布要進行全民檢測。林鄭月娥在2月18日宣布,行政會議批准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定3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日;而提名期亦將由2月20日至3月5日,改為4月3日至16日,方案已向中央報告,亦得到中央同意,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及公眾利益,強調押後選舉不會超過現屆政府的任期。
林鄭當時形容押後特首選舉是艱難決定,而押後選舉日時會考慮3個因素,一是疫情的發展,當時估計要兩至3個月才令疫情穩定;二是政府換屆工作上的需要,候任特首要經中央任命、籌組班子工作,當中涉及委任程序等,故要預留時間;三是選舉原則,分別是不應少於14日的提名期,及要有21日的競選期,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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