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不能預購廣州骨灰位
【本報訊】香港寸金尺土,房屋供應短缺,陰宅同樣難求,為了讓先人入土為安,不少港人北望神州。廣東省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昨日提醒港人,根據規定,香港居民不能預先購買當地骨灰位作將來之用,呼籲要確保購買行為的合法性。
當地消委會提醒勿受騙
去年底,香港消委會針對有經營者在港宣傳,可提供內地宗教場所的骨灰位(公墓)等服務,於是致函聯合廣州消委會開展經營性骨灰位服務調查。
對此,廣州市消委會發函向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查詢,發現港澳台人士骨灰如需安葬或安放在廣州,安葬承辦人可憑死者死亡證、火化證等到廣州市各經營性公墓認購骨灰位,並在辦理《入粵安葬證》後,將骨灰安葬或安放在廣州市經營性公墓內。
根據《廣州市殯葬管理規定》,「公墓、骨灰堂(樓)的經營者不得以各種形式預售、傳銷墓穴以及骨灰位。已購買墓穴、骨灰位的,不得私自買賣」。廣州市消委會因此提醒,港人購買內地骨灰位前,應查詢清楚內地相關法規和流程,確保購買行為的合法性;同時需查詢經營性公墓建設的許可文件、營業執照等,問清楚收費明細並簽訂書面合約。另外,由於香港居民不能預先購買廣州骨灰位,故不宜輕信在購買骨灰位後可以轉讓或轉售的宣傳和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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