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一被告准萬元保釋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待多名嬰幼兒,先後有27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並且已在裁判法院提堂。被檢控的27人中,有部分原獲准保釋的被告,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時遭撤銷保釋,當中一名女被告昨於高院申請保釋。原訟庭法官金貝理最終批准該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但須遵守一系列的保釋條件。
是次申請保釋的被告莊嘉宜(25歲),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莊於最初提堂時獲准保釋,但她於上月21日再提堂時,被裁判官撤銷保釋並須還押。她被還押個多月後,昨日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解往法庭親自向法官陳詞申請保釋。
禁入童樂居100米範圍
法官最終批准她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且不得搬家,以及逢星期一往九龍城警署報到。
另外法官亦下令被告不得接觸所有控方證人、童樂居職員、兒童與其家人,且不得進入童樂居的100米範圍內,及不能做有關照顧14歲或以下兒童的工作。莊與其他同案被告的案件將會於4月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
現時本案總共拘捕32名女職員,其中27人已被檢控,另外有一名疑涉案的職員被通緝;事件中共涉及40名嬰幼兒要送院檢查。案件編號:HCCP 1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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