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火機燒手掌 保險員被控襲擊兒童 女友7歲女會面紀錄 稱亦遭踢肚風筒灼膚
【本報訊】任保險從業員男子涉嫌虐待女友與前夫所生的7歲女兒,包括用火機燒傷她手掌、用風筒燙她皮膚及用腳踢她腹部等。該漢事後被控兩項故意襲擊促致該兒童受到損害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庭上播放女童的錄影會面紀錄,她稱因太害怕故最初沒有如實告知醫生遭被告用火機燒她手掌,而且母親亦曾說過:「你想唔想媽咪坐監啊?咁就唔好話畀人聽媽咪咩都知」。
34歲被告葉翰霖,被控兩項故意襲擊促致該兒童受到損害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1日至11月27日之間某天,及於2019年12月15日,分別在九龍深水埗某唐樓梯間及單位內,作為7歲女童X的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人,卻故意襲擊X。據控方指,X與生母自2015年從內地移居香港與生父團聚,惟父母於兩年後離婚,X隨母親搬到案發單位居住。2019年X母在網上認識被告並成為情侶,被告間中會到案發單位留宿。
小便後有「紅色嘢」 留醫12天
X於錄影會面紀錄指,被告曾兩度傷害她,首次事件為X與被告一起行樓梯回家,被告從褲袋內取出打火機燒X手掌致起了一個大水泡。但X只向母親及醫生表示自己被熱水燙傷,直到發生第二次被虐事件後,才首次向生父透露事件;有關第二次事件,X指家中只有她與被告,被告聽到X在電話稱想見生父後很生氣,不止一次用右腿踢她腹部,又以風筒熱風吹向X後頸、左臉、左耳及腳背使其灼傷。X續指被告當時又用濕毛巾大力蓋着她口鼻,之後又叫X脫去上衣走進浴室,用花灑冷水淋她身體。X指自己之後想嘔及肚痛,小便後見到馬桶有「紅色嘢」。翌日她在父母陪同下到急症室求醫並留院12天。
辯方盤問時,X稱曾數次向母親指被告打她,但之後被告「打得我仲犀利」。X又稱被告亦曾經捉住她的腳,將她整個人倒轉「揈吓揈吓」;曾在商場後樓梯打X的腳,令她跌坐在地上;以及將金屬片插入X的指甲縫隙,令她十指流血。X稱因該些事情發生在控罪日期之前,警察沒有問她便沒有提及。案件編號:WKCC 29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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