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染疫康復 輪到裁判官確診
前區議員唔戴罩 判刑再押後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司法程序亦受影響。西貢區前區議員葉子祈去年5月在一輛公共巴士上無戴口罩,被票控違反防疫規例,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滋擾公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等共4罪。裁判官杜浩成於上月17日判他罪成後,下令將案押後兩周後判刑。但之後案件先後因為懲教署檢疫措施、被告在獄中確診新冠肺炎等情況而多次押後,至今已押後逾月。到最近被告終於康復,昨被解回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但就因杜官確診新冠肺炎,而須第4度押後至4月1日判刑。被告昨有申請保釋,但被法庭拒絕,下令他須繼續還押。
申保釋遭拒續還押
本案原本是由裁判官杜浩成負責審理,但因他確診關係,昨日改在主任裁判官錢禮席前提訊。現報稱無業的26歲被告葉子祈,被控於2021年5月7日在將軍澳隧道巴士轉乘站提供虛假資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內不戴口罩,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以圖誤導警員葉智泓;及於同日在將軍澳隧道796C巴士上沒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以及在無合理辯解下故意妨礙、阻撓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傳票罪則指被告在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沒有佩戴口罩。
杜官上月裁決時,指被告辯稱因為呼吸困難才在巴士除去口罩,但是巴士的閉路電視卻拍攝不到被告曾表現緊張、呼吸困難,或是難以說話,相反從閉路電視片段看到,當時被告神色自若,能夠與乘客爭吵,因此拒絕接納其供詞。此外被告曾在區議會會議中表明,是為抗議政府強推防疫措施才在公眾場合不佩戴口罩。杜官裁定這正是被告拒戴口罩的真正原因,因此判被告罪成。案件編號:KTCC 1368、KTS 9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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