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度停牌駕駛 司機申保釋被拒
【本報訊】警方前晚(23日)進行打擊交通罪行行動,在黃大仙龍翔道截查一輛輕型貨車時,揭發男司機疑於停牌期間駕駛,更發現他在4日前已涉嫌干犯相同罪行被捕。警方因而落案起訴該司機各兩項「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罪」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罪」。
4‧13再訊 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裁判官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他在候訊期間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陳輝傑(34歲、報稱商人)於2022年3月19日及3月23日,分別於九龍太子道東(觀塘方向)Mikiki商場外,以及九龍龍翔道(西行方向)近燈柱AB2506B,身為被取消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資格的人,於取消駕駛資格期間,在道路上駕駛一輛輕型貨車,而且該輛車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案件編號:KTCC 376,37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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