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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動罪 阮民安申保再被拒

阮民安(右)昨被拒保釋,須繼續還押看管。 阮民安(右)昨被拒保釋,須繼續還押看管。
阮民安(右)昨被拒保釋,須繼續還押看管。
【本報訊】藝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網站發文咒罵法官及嘲笑警員的死傷事件,又涉嫌與前妻胞弟以眾籌為名,將部分款項以作私用。兩人上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阮的前舅仔獲准保釋候查,阮則被落案控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早前提訊,阮不准保釋。法庭昨日處理其保釋覆核申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否決其申請,下令他須繼續還押;案件將於4月14日再提堂。
與疫患密接 4次排期終出庭
法庭早前已4次排期處理被告阮民安(41歲)的保釋覆核申請,但因他在收押所曾與感染新冠病毒人士有密切接觸,須遵守懲教署的防疫指引未能到庭,至昨日他終於可到庭,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申請。
被告阮民安,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案件編號:WKCC 6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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