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屯門非法集結案 青年續保 3警將作供
【本報訊】有巿民在2019年11月10日發起「八區開花」反修例示威活動,一名當時19歲的男生在屯門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及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事隔超過兩年後,案件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早前已承認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但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施祖堯將案定於6月15日開審,預計需時3天,控方將傳召3名警方證人,辯方則呈上醫療報告作證供。
現年21歲被告鄭鼎楓,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屯門鄉事會路與河傍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未能依規定向穿着制服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黃立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據了解,被告患有自閉症及嚴重抑鬱,候審期間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TMCC 20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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